[07/22/2002] 10:03 光宇國際集團科技<01043> - 公告及復牌 (1)
Coslight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Group Limited
(光宇國際集團科技有限公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配售最多35,000,000股現有股份及
認購最多35,000,000股新股份及恢復買賣
本公司控股股東宋先生已訂立配售協議,按配售價向獨立投資者配售最多35,000,000股本公司股本中現有股份。
根據認購協議,本公司已有條件同意發行及配發,而宋先生已有條件同意按認購價認購最多35,000,000股新股份。
配售價及認購價均較於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七日(即緊接股份於二零零二年七月十八日暫停在聯交所買賣前一天)股份於聯交所所報收市價每股2.30港元折讓6.52%,及較截至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七日止前連續十個交易日股份於聯交所所報平均收市價每股2.37港元折讓約9.28%。
配售股份及認購股份佔本公司全部現有已發行股本約9.64%,及佔本公司經認購事項擴大後全部已發行股本約8.79%。
應本公司要求,股份已於二零零二年七月十八日上午十時零四分起於聯交所暫停買賣。本公司已申請於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二日上午九時三十分起恢復股份於聯交所買賣。
於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九日訂立之配售協議
(A) 賣方:
宋先生,為本公司之控股股東,於本公佈日期持有251,527,300股股份,
約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總數69.28%。
配售股份數目:
由宋先生實益擁有最多35,000,000股之現有股份,佔本公司現有已發行股本約9.64%。
配售代理:
配售代理為獨立第三者,與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之任何董事、主要股東或主要行政人員或彼等各自之聯繫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概無關連。
配售對象:
配售代理已同意盡其最佳努力配售最多35,000,000股股份予超過六名獨立投資者。於配售事項完成後,承配人均將不會成為本公司主要股東。
承配人獨立性:
承配人及彼等最終實益擁有人將為獨立第三者,概非與宋先生、本公司、本公司或宋先生彼等之任何附屬公司之任何董事、主要行政人員、主要股東或彼等各自之聯繫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一致行動之人士,並與彼等
概無關連。
完成配售事項:
配售事項將於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四日或可由宋先生與配售代理協定之其他日期完成。
(B) 於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九日訂立之認購協議
認購人:
宋先生 |